招标公告
Tender notice

联系方式
contact us

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4-87208638(39)
传真:0574-87208640
网址:www.nbzhixin.com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

 

首页 > 招标公告

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舰艇通用物资供应商增补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20-11-26 15:11:57【打印】

    (招标编号:NBZX-20200143)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舰艇通用物资供应商增补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单位为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增补入围数量:3家;采购需求:除油料外的舰艇通用物资,包括舰艇所有的船机电消耗品、帆缆器材、消防器材、损管器材等;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据实结算。合同期内招标单位不保证入围单位的具体业务量或业务金额。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舰艇通用物资供应商增补入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26条的规定。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其制造商及经销商均不得有外资成分(包括港澳台地区),境外生产的货物其国内经销商不得有外资成分(包括港澳台地区)。

    (七)采用资格后审。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27日09时00分到2020年12月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允许邮寄购买);

    2、获取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4、购买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晓琴,0574-87208638、8720863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邮寄或现场递交。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请留足邮寄时间,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收件人:王晓琴;联系电话:158-5022-0456;电子邮箱:3314988241@qq.com。投标人邮寄后请提供邮寄信息给代理机构,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邮寄延误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代理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可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递交地点: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2020年12月17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七、其他

    1、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nbzhixin.com)”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0年12月16日16: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银行转账等形式交至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光城支行,银行账号:33030122000264216。保证金一律由供应商通过其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邓平,联系电话:0574-87208638、8720863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

    地址:宁波市风华路329号

    联系人:韦杰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联系人:王晓琴、邓平、吴龙斌、徐斌、李玉娇

    电话:0574-87208638

    电子邮件:3314988241@qq.com

客服中心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日

8:00 - 18:00

请直接QQ联系!
展开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