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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档案整理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20-07-09 11:07:52【打印】

    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就“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档案整理外包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BZX-2020017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需求(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分项内容

    数量

    综合单价

    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

    1

    文书档案整理

    2000件

    8元/

    14万元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所有文书档案及1个项目的科技档案的整理,并通过验收;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完成所有档案整理工作并通过验收。

    2

    文书档案鉴定

    1项

    500元

    3

    档案数字化A4

    (含全宗卷)

    50000页

    0.5元/

    4

    科技档案整理

    2000卷

    45元/

    5

    科技档案鉴定

    1项

    500元

    6

    图纸折叠(A0幅面

    3000页

    0.5元/张

    7

    载体及电子档案整理

    3000张

    1元/张

    8

    全宗卷整理

    (含材料编写指导)

    1套

    3500元

    采购需求

    1、对2018年及2019年的文书档案进行筛选整理装订,并建立文书类档案框架。

    2、所有文书档案的扫描整理录入,单位档案管理框架的搭建。

    3、科技档案进行筛选整理装订,并形成科技档案规范化框架。

    4、特种载体及电子档案的编制和目录整理。

    5、档案整理的指导、培训(包括全宗卷材料的编写指导)。

    具体详见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注: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数量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中标总价为暂定价,结算时根据实际数量按实结算,但超出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总价)的部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此条内容在评审现场写下申明作为合同附件)

    四、合格磋商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3、磋商响应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磋商响应方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磋商,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磋商文件的发售:

    (一)发售时间、地点

    发售时间: 2020  07  09 日至 2020  07  16 9:00~11: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发售地点: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三)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表。

    (四)发售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等其他方式。

    采用邮寄方式的,请留足邮寄时间以确保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寄到指定地点。如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提交(含邮寄延误送达),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收件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收件人:吴龙斌;联系电话:0574-87208638;电子邮箱:1742606896@qq.com。(磋商响应方邮寄后请提供邮寄信息给代理机构,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如磋商响应方不提供邮寄信息,则代理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截止时间: 2020  07  21  14:00 时;

    提交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215会议室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14号

    提交方式:磋商响应方指定专人递交或采用邮寄等其他方式。

    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方拟派人员的甬行码为绿码方可进入开标室,且须全程带好口罩,原则上每家磋商响应方派一名磋商响应方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请留足邮寄时间,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拟在2020年7月2111:30前(含)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三楼;拟在2020年7月2111:30之后,2020年7月21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215会议室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14号收件人:王晓琴;联系电话:0574-87208638;电子邮箱:3314988241@qq.com磋商响应方邮寄后请提供邮寄信息给代理机构,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邮寄延误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代理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磋商响应方自行承担。

    七、磋商:

    磋商时间: 2020  07  21  14:00 时;

    磋商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215会议室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14号

    八、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 2500 元整;磋商响应方应于 2020  07  17  16:00 时(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形式交至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九、业务咨询:

    采 购 人: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14号

    联 系 人:老师

    电  话:0574-8745 9236

    代理机构: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联 系 人:邓 平、吴龙斌、徐斌、李玉娇、王晓琴

    电  话:0574-87208638、87208639

    传  真:0574-87208640

    十、现场踏勘:

    不组织统一踏勘,磋商响应方自行踏勘,磋商响应方自行承担有关的所有费用。

    十一、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zfcg.czt.zj.gov.cn)、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nbzhixin.com)发布。

    十二、其他:

    有意向的潜在磋商响应方若需对本次磋商项目提出询问,请与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关于本次磋商有关款项可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光城支行

    帐    号: 3303 0122 0002 6421 6

    户    名: 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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