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首创厨余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奉化区厨余垃圾收运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20-01-02 16:01:58【打印】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结合本市有关规定,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宁波首创厨余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奉化区厨余垃圾收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BZX-20200107
二、项目名称:宁波首创厨余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奉化区厨余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维保内容 |
宁波首创厨余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奉化区厨余垃圾收运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招标方正式通知时间为准),合计365天。 |
135元/吨
预计年收运量7300吨 |
在服务期限内,根据宁波首创厨余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的要求,对招标范围内的厨余垃圾进行收运服务,具体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 1 月 2 日至2020年 1 月 9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发售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联 系 人:吴龙斌、邓平;
联系电话:0574-87208638、87208639。
3、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报名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5000 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0年 1 月 21 日16: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银行转账等形式交至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光城支行,银行账号:33030122000264216。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邓平 联系电话:0574-87208638、87208639。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 1 月 22 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 1 月 22 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http://www.ccgp.gov.cn)、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nbzhixin.com)”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首创厨余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同辉
联系电话:0574-88880318
代理机构: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联 系 人:吴龙斌、邓平
联系电话:0574-87208638、87208639
传 真:0574-87208640